一、總部報告
(1)屏東大武說明會,時間預定11月1日晚上,時間、地點未確定。
(2)10/30(五) 17:00 行政院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率各部會官員要到仁美營區與自治會幹部座談,地點:A棟休閒中心。
(3)10/31 九十八年小林平埔族夜祭活動,地點:小林村五里埔臨時公廨。
(4)10/31(六)15:00-17:30  「國土計畫法民間論壇」活動,地點  臺北市NGO會館「演講廳」(臺北市青島東路八號,近立法院)(OURs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舉辦。
(5)紹文在寫阿里山之行。
(6)仁美營區電腦教室開放了,由至善團隊協助設置管理。
(7)「我們要回那瑪夏鄉」,上山計畫確定延後,時間再討論。
(8)10/29中繼屋座談會,紹文摘要部份重點:


1. 申請中繼屋的條件:鄉公所開立受災戶證明
2. 中繼屋可否蓋在私人土地上? 
答:可以。
       以民族村為例,拒絕到月眉農場住永久屋的16戶,可用自己的地(農地也可,但須要鄉公所變更土地執照)
       送到鄉公所作安全評估,通過後就由世展送案到營建署,申請在自己的土地蓋農舍。
(備註:不論是鄉有地、國有地,或者私人土地,只要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都可以蓋,重點要通過「安全評估」)
3. 申請中繼屋是否要與世展會定契約?
答:會有一份「協同合作書」。
4. 中繼屋的施工期程? 
答:2-3個月。
5. 中繼安置結束之後,中繼屋是否為申請人所有?
答:世展會的中繼屋,是設計成可以移動的,日後若族人需要將中繼屋搬走,變成永久屋居住
       世展會可以協助,找其它社福資源將中繼屋遷移到永久居住地。
6. 中繼屋的坪數? 
答:一戶32坪。
7. 中繼屋的申請,是否依據「興建臨時住宅作業要點」進行?
答:沒有明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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