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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重建條例 , 原民批二次滅村
 記者∕作者:陳威任

        
      88水災後,由政府主導的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已送入立法院審議,但是條例內容卻嚴重傷害原住民部落,除了重建委員會排除原住民代表參與外,條例中還賦予政府可強制遷村的權力,來自災區的原住民代表痛批,條例一但通過,對原住民的傷害猶如二次滅村。
 
     20多名來自高雄縣那瑪夏鄉、桃源鄉以及小林村的災民代表,昨天北上總統府陳情抗議,除了痛批政府救災不力,對於即將通過的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更是表達憂心。 

沒把原民當人看

      原住民團體提出聲明表示,要求總統馬英九必須為重建條例負起責任,立即要求立法院暫緩通過,並且前往各災區部落進行公聽會,與災區族人充分溝通,給災民一條可行的重建之路。 「災民要求重建條例必須納入原住民代表、聽取在地原住民意見,馬英九居然跟災民說,這是由立法院負責,你們可以去跟原住民立委反應。」長老教會總會原宣幹事、牧師歐蜜‧偉浪表示,馬英九的態度根本沒把「原住民當人看」,把原住民丟到安置所,給食物給空調,拒絕聽取原住民的意見,這樣的做法簡直是把原住民當成動物。
 
      歐蜜‧偉浪表示,重建條例以粗暴的方式,排除了所有法律,又拒絕災區原住民代表參與,馬英九身為總統及執政黨黨主席,週二前往那瑪夏鄉時,面對原住民部落強烈質疑災後重建條例將會導致原住民部落文化的毀滅,卻把責任都推給立法院,對災民表示,重建條例已京在立法院審議,行政部門難以撤回,希望災民透過原住民立委提案修改,較具時效。 歐蜜‧偉浪表示,馬英九5月份所批准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難道都是騙人的嗎?如果貿然通過這樣問題叢生的條例,後果可能比天災人禍還要恐怖,對於原住民而言根本是面臨二次滅村。
 
政府混淆焦點

 
    原策會監事拔尚表示,災民目前確實需要安置,但是政府卻在媒體前混淆焦點,企圖將安置及重建混為一談,條例一但通過,原住民可能因此被迫離開傳統領域,過著離鄉背景的生活。
 
   「我們只想要回家,不要隨意幫我們決定任何事!」來自那瑪夏鄉的災民代表黟布表示,到現在還有許多族人被埋在土石堆裡,政府卻沒有記取教訓,反而繼續製造災難,族人們根本就是白白的犧牲。 桃源鄉梅蘭村牧師馬成貴表示,原住民要走回祖靈的地,尋找安全的安身家園,不要被強制遷村,如果立法院通過災後重建條例,馬英九要負最大責任,原住民將抗爭到底。
 
越域引水害慘部落
 
    「政府和媒體把災害形成的責任歸咎在原住民破壞山林,但其實是政府越域引水的錯誤決策,放了數量驚人的炸藥,才造成這麼嚴重的土石流災情。」那瑪夏鄉民族村村民明有德說,政客都只知道消費族人的不幸,如果工程再度動工,他絕對會不惜犧牲生命擋在前面。

     台灣原社秘書長以撒克‧阿復表示,重建條例12條賦予政府強制遷村權力,對原住民的集體發展權而言根本是雪上加霜,原住民文化是和土地連接在一起的,如果強迫原住民離開自己的傳統領域,就等於是要斷絕他們的文化。他表示,重建條例應該要再細分為原住民災區及一般災區,針對原住民的傳統文化及生活習慣進行重建,並且由下而上做起,不應該由中央政府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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